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227号)、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6〕147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保险全覆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按照《社会保险法》和人社部、省人社厅、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决定开展全民社保参保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全县应参加城乡各项社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为全民参保登记对象,包括户籍在泾川县本县的全体城乡居民和常住泾川县本地的外来人员。

二、登记内容

登记内容主要有人员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就业状况、户主姓名、户主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常住所在地地址、联系电话、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特殊群体等。

三、登记形式

采取一人一表、全民登记、材料填报、动态管理的方式,由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保专干进行入户登记。

四、时间安排

公告之日至2017年6月底。   

五、登记要求

全民参保登记个人基础信息是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居民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服务提供基础,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真实准确提供本人各项信息,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参保登记。

社会保险业务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遵守《社会保险法》规定,依法对所有参保登记信息做好保密工作。

咨询电话:0933-5939533                   

                      泾川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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