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我县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服务平台选聘部分司勤人员的公告
根据县政府《泾川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泾川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办法》精神,为保障和满足我县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服务平台运行需求,拟为我县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服务平台选聘15名司勤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并纳入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司勤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男性(1972年1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取得准驾车型C1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5年以上驾龄,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
(四)驾驶技能娴熟,具有汽车日常保养和排除简单故障的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保密意识,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
(六)无违法、违纪和其他不良记录。
三、选聘程序
选聘司勤人员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组织完成,选聘过程面向社会公开。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3月10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工资福利股(县人社局5楼510办公室)。报名人员须提交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泾川县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服务平台选聘司勤人员报名申请表》、本人毕业证、驾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和机关事务局按选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工作由县机关事务局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察申请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现实工作表现等情况。
(三)公示
根据考察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泾川县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选聘人员,暂借调县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服务平台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和现实表现,对合格的人员正式办理调动手续,调入有空编的县直机关单位,占用机关工勤编制,享受公务交通补贴,对不合格的人员,退回原单位工作。选聘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后全部划入县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服务平台从事司勤工作。
四、人员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
选聘人员人事关系及供给渠道不变,由县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并负责差旅费等费用的报销。
附件:泾川县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服务平台选聘司勤人员报名申请表
泾川县人社局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