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面向社会招录警务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创建平安城市,新疆奎屯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招录警务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录条件

1、18-35周岁的男性公民;

2、大专以上文化; 

3、热爱公安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性格稳重,品行良好;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形匀称,身高在1.70米以上,视力正常,无纹身和明显伤疤;

5、公安院校毕业、有文艺、体育等特长,持有“C1”以上机动驾驶证者优先;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理或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处罚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用人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一年,月工资2440元(基本工资1600元,加班补助480元,伙食补助360元)。另外,每月缴纳社会保险1060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月总收入3500元;就餐、住宿、服装免费。

试用期满后参照国家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享受待遇,月工资4000余元。另外,每月缴纳“五险一金”1648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共1148元,住房公积金约500元),月总收入约6800元;解决奎屯市户籍, 就餐、住宿、服装免费。

根据伊犁州政法委最新出台的从优待警规定,将进一步提高警务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每月入手工资不低于4000元,具体实施办法正在制定中。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2日;

(二)报名地点: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才中心),报名联系电话:0933-5939542 ,政策咨询

电话0992-3352524,13779078506,联系人:宋婷婷;

(三)其他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报到证、退伍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填好的报名表、政审表及其他荣誉和资质证书。

附件:奎屯市协警招录政审表

 

                                  奎屯市公安局    

          奎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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