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出售安置楼商业用房、地下室及地下车位的公告
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意见,拟对西门安置楼沿街商业用房和城西安置楼商业用房、地下室及地下车位,一次性公开出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售房源及价格
1.西门棚户区改造1号安置楼一、二层沿街商业用房707.88平方米,售价1034.7443万元。
2.西门棚户区改造2号安置楼一、二层沿街商业用房878.01平方米,售价1279.1527万元。
3.城西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四层商业用房2974.47平方米,售价2802.8873万元。
4.城西棚户区改造安置区二层商业用房431.34平方米,售价620.9572万元。
5.城西棚户区3号安置楼裙楼商业用房986.94平方米,售价1534.7004万元。
6.城西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地下车位140个,每个售价11.5万-13万元(详见附表)。
7.城西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地下室58间,每间售价2.4万-8.09万元(详见附表)。
二、出售方式
1.西门棚户区改造1、2号安置楼一二层沿街商业用房,城西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四层商业用房、二层商业用房、3号安置楼裙楼商业用房分别整体出售;地下室及地下车位每户凭身份证和户口本最多只能各购买1个,小区内安置户享有优先购买权。
2.所有商业用房、地下室及地下车位均为一次性现场缴款,以缴款确认成交或抽号资格。
3.所有出售房源一次性公示,按照成交顺序公开销号。
三、出售流程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2月5日,在泾川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泾川县电视台发布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商业用房现场报名及地下车位出售
1.商业用房选购者持本人身份证到泾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东楼205室报名。报名时间从2017年12月6日开始,2017年12月8日截止。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时需一次性缴清所选房源价款,报名资格方为有效。
2.地下车位及地下室从2017年12月6日上午8:30开始出售,售完为止。购买地下车位及地下室者,须领取次序号,持次序号依次现场缴清所选车位或地下室价款,以最终缴款确认成交;未缴价款者次序号作废。
(三)商业用房组织出售
1.2017年12月11日上午9:00,在泾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出售。
2.对于商业用房同一房源,若有2人或2人以上报名选购者,由相关部门组织,现场抽号确定,未成功购买者全额无息退款。
3.购买主体确认后,凭交房通知单分别到西门和城西安置楼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933-5964997 县棚改办
附件:
泾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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