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出售安置楼商业用房的补充公告
根据《泾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出售安置楼商业用房、地下室及地下车位的公告》(泾住建规划发〔2017〕370号),现就安置楼商业用房出售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城西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四层商业用房2974.47平方米,售价2802.8873万元,整体出售。
二.城西棚户区改造安置区独立二层商业用房431.34平方米,售价620.9572万元,整体出售。
三.西门棚户区改造1号安置楼沿街4套商业用房、2号安置楼沿街5套商业用房、城西棚户区改造3号安置楼裙楼5套商业用房分别单个出售。
四.出售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开始,售完为止。
五.所有商业用房均为一次性现场全额缴款,以缴款为准确认成交。
六.所有出售房源一次性公示,按照成交顺序公开销号。
联系电话:县棚改办 0933-5964997
附件:
1.西门棚户区改造1、2号安置楼一二层沿街商业用房出售价格一览表
泾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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