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2016年第二批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公示
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泾脱贫领办发〔2016〕33号)文件精神,从县级财政存量资金中安排300万元,用于今年部分预脱贫村公共服务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各有关乡(镇)在认真对照贫困村脱贫退出验收标准的基础上,按照“缺什么、建什么”的原则,认真征求乡村干部群众意见、现场调查论证,合理确定了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编制项目了计划。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后,逐级上报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备案。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7天(2016年7月22日-2016年7月28日)。公示无异议后,县扶贫办将联合县财政局下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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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