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度全县减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泾政办发〔2014〕126号


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2014年度全县减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为了全面掌握今年全县减负政策落实情况,县政府决定,对全县2014年度减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一)减负工作各项监管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减负政策落实监管党政领导“一把手”责任制、减负政策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制和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是农民负担监管“五项制度”落实情况。包括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惠农补贴和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三是减负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
 
(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包括筹资筹劳事项是否符合一事一议适用范围、民主议事程序,筹资筹劳方案审核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筹资筹劳主体与收益主体是否对应,筹资筹劳中是否执行规定限额标准、对村民承担的劳务实行以资代劳是否执行有关规定、是否以自愿名义强行要求村民捐资捐物,一事一议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对明确由政府全部承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费用和所需劳务,是否通过一事一议转由农民或农村集体承担。一事一议项目建成后管护制度是否建立,筹资筹劳款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是否存在平调、上解、挪用、乡(镇)超范围统筹使用农民筹集资金和劳务等问题。
 
(三)涉农收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围绕农民反映突出的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婚姻登记、户口办理、农业用水用电、农村殡葬服务、涉农保险以及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代扣代缴、配售商品等领域乱收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有无加重村级组织负担和向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乱收费的问题。
 
(四)惠农直补资金发放监管情况。重点检查惠农直补资金是否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到户,有无平调、截留、抵扣、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及惠农补贴资金“一册明、一折统”发放制度完善情况。
 
(五)涉农信访案(件)查处情况。减负政策落实问题来信来访、农民负担信访案(事)件的查处情况和查处时效性,以及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和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二、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从11月20日开始,12月25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乡镇、部门自查阶段:11月20日-30日,各乡(镇)、各部门开展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县财政、林业、教育、畜牧、农机、农牧、人社、水务、民政、计生、卫生等部门汇总有关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县减负办整理归纳。
 
(二)县上重点检查阶段:12月1日-10日,由县减负办牵头,在县减负办、财政局、林业局、监察局、民政局各抽调2名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分片逐乡(镇)开展检查。检查采取“倒查法”,即不提前向乡(镇)打招呼,随机抽查农户,每乡(镇)至少抽查3个村、1所学校、1所村卫生所,每村抽查6个农户,全县抽查2个收费站(所),详细了解有关情况,认真填写入户调查表,掌握第一手资料;然后到乡(镇)查看相关账目,与干部群众座谈,调查核实情况。
 
(三)市上检查考核阶段:12月11日-25日,迎接市上重点抽查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组织力量,深入村组,深入农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好自查工作。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加强督查,确保质量。县减负办要充分发挥协调和监督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加强督促检查和规范完善,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做好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总结报告,县减负办要在12月5日前形成全县自查总结报告及检查统计表上报县政府。
 
(三)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各检查组在检查中要对有农民负担信访线索的进行重点检查,把村级财务账目和会计凭证、乡(镇)党政会议记录和文件、涉农收费单位的财务账目和凭证列为必查项目,将检查情况记入检查情况表,实行检查组长签字制,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向县政府反馈,并督促乡(镇)抓好整改。
 
(四)严格政策,严肃处理。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加大查处力度,对于违反有关减负政策规定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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