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府网站进行摸底清查的紧急通知

甘肃省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政府网站进行摸底清查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以下简称《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及《平凉市网信办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县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推进政府网站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及时上报网站备案信息。各乡镇、各部门及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真实有效上报网站承办单位、制作公司、备案编号、栏目概况等相关资料,不得隐报瞒报,不得错报漏报,如果发现备案信息错误等情况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切实做好网站信息更新。各乡镇、各部门及单位要认真检查本单位网站栏目运行情况,尽快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各栏目信息添加频率不得超过3天;要认真检查核对上传信息内容,要及时清除网站中出现的一些死链、黑链,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3、不断加强安全维护管理。各乡镇、各部门及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及时获悉本网站挂靠服务器地址,各单位网站不得托管、不得与商业网站挂靠同一服务器下,不得未经国家网信部备案私自建站。按照市上要求,委托外界网络公司建立的网站,要立即关停;由省市部门统一建立的站群系统,要立即联系省市对应部门,确定是否关停或注册。各乡镇、各部门及单位要认真填写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及网站备案基本信息表,并于5月29日下午5点前送政府办206室。

 

 

 

                          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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