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王廷佐在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王 廷 佐

(2017年3月2日)

 

同志们:

这次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环保工作各项任务。刚才,赵县长全面总结了2016年全县环保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工作任务,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六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要准确研判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环境保护既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做好环保工作,不仅是一项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一项功在当代、造福子孙的光辉事业。关于当前全县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中央省市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相继修订和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启动了对党政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责任追究考评机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治理环境污染、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信心。去年,中央分两批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追责问责的力度、贯彻政策法规的强度、涉及行业的广度,都是前所未有的。特别是在我省督察期间,约谈744人,问责836人,其中受理交办我县群众投诉环保问题8批9件,对下沉督查发现的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审批、河道采砂监管、地表水污染防治4个方面环境问题线索进行了现场交办,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集中约谈。今年,中央环保督察将实现全覆盖,以后每两年开展一轮督察,省委、省政府也将启动省级环保综合督察。这些充分体现了中央、省市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严格要求,对我们进一步做好环保工作,既是难得的机遇,更是严峻的挑战。二是存在问题依然较多。近年来,我们坚持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统揽,全力推进重大生态工程,着力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乡镇、部门对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监管工作时紧时松,没有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个别部门和企业对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研究不深入,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足,特别是在当前环保问责追责力度持续加大的形势下,仍然存在推诿责任、消极应付、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环保工作任务的落实,需要下大气力予以解决。三是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去年,我县城区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及二氧化氮日均浓度、空气优良天数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顺利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考核目标,但从今年前两个月试运行监测数据看,县城PM10浓度依然较高,若按国家确定的“PM10浓度要在2013年的基础上下降12%”的考核目标来衡量,大气污染防治压力较大。同时,今年市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将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空气质量年改善任务、污染源自动数据监测、四项污染物减排任务、突发环境事件等5项约束性指标全部列为“一票否决”指标。要顺利通过“大气十条”终期评估,实现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各乡镇、各部门必须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综合施策,强力推进,全力抓好环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第二,要全力抓好整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近期,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将对综合督察通报的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同时,中央督察组将向我省反馈环保督察结果,可能还会涉及到我县的个别问题。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把整改上级督办反馈问题与解决我县环保突出问题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抓好各类环保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一要扎实整改上级督察反馈的问题。刚才,赵县长对中央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安排,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乡镇要严格按照既定的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划定时序,有序整改,直至销号。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承担整改落实、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能,全力以赴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问题的整改。各乡镇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主动配合,积极行动,坚决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绝不能遗留任何问题,绝不能出现反弹现象。二要扎实整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清理2015年以来群众越级投诉、群体投诉、久诉不决的环保问题。对已经整改的,要及时进行回访,排查是否存在回弹现象;对仍未彻底协调解决的,要明确解决时限,有力有序地进行整改,并及时做好告知工作。特别是对群众长期反映、反复出现、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的问题,要深入查找根源,逐问题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采取务实管用有效的办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三要扎实整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区域、行业、重点项目,分门别类落实整改措施。对当前能立即解决的,要雷厉风行、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到位;对需要时间整改的,要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销号落实,真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确保执法监管无盲区、全覆盖,问题整改无死角、不反弹。

第三,要紧盯重点领域,全面落实监管措施。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紧盯“大气、水、土壤”三大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大气污染治理方面,住建局要加大燃煤锅炉清理整治力度,按期完成城区集中供热站“煤改气”及脱硫除尘改造任务,对现有2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予以拆除;食药监局要督促城区餐饮企业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加大“黄标车”、“无标车”限行、禁行管控力度,年内全部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工信局、住建局、执法局及各企业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城区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烟粉尘治理,加大城区洒水抑尘保洁频次,确保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公安局、执法局、安监局要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限定燃放时段、区域,坚决禁止随意燃放的问题;执法局、各乡镇要加强秸秆、垃圾禁烧力度,积极消除着火隐患,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水污染治理方面,住建局要全面启动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前期工作,精心实施城区污水管网改扩建项目,年底前全部接入城区生活污水主管网,实现城区排污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住建、水务和相关乡镇要切实履行泾河、汭河流域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大日常管控力度,坚决杜绝河道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等问题发生。畜牧局要指导乡镇合理规划畜禽养殖场,依法依规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杜绝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发生。水务局、国土局要对依法关停的采砂场、疏浚点、石料厂,责令尽快拆除生产设备,做好沙坑回填、疏浚清淤、河道清理、生态修复等工作。同时,要精心实施合志沟、吴家水泉沟治理工程,确保水质全面达标。土壤污染治理方面,要加快编制完成《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要主动加强与省市环保部门衔接,尽快启动实施玉都镇石油探采区土壤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确保年内顺利通过验收。要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大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宣传普及、推广应用力度,扎实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切实改善土壤生态环境。

第四,要突出标本兼治,切实加强源头治理。加强源头治理是杜绝环境违法问题发生的有效手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前移监管关口,抓好源头治理,坚决防止新的环境问题发生。一要严格项目审批验收。县发改局、环保局要进一步加大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审查,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淘汰限制类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环评,一律不得立项审批。要加强建设项目后期环境监察,对新建项目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环保验收,逾期不申请环保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必须停止生产,决不允许以试生产为名违法进行生产。要持续抓好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对逾期未清理整改的企业,必须停产整顿、高限查处。二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近期,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利用1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逐项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督促限期整改。同时,要集中开展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回头看”,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隐患。三要持续加强生态治理。全力抓好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严格对照国家验收标准,做好数据汇总、测算评估和资料收集等工作,确保年内顺利通过验收命名。要抓好朱家涧、合志沟等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精心实施梯田建设工程,全面完成泾河、汭河、黑河河堤治理,持续开展全民造林绿化活动,着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要精心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全力抓好农村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管护机制,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五,要着眼长远发展,持续夯实工作基础。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是一项复杂、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从最薄弱的环节着力,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一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以《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环保,检举揭发环境违法行为,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环境违法行为,县电视台、门户网站要公开曝光,跟踪报道整改落实情况。要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对涉及群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要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要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局要把大气、水、噪音污染防治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最大限度予以保障;环保、住建、交通、林业等部门,要持续加强项目论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实施城区集中供热锅炉改造、污水管网改扩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新能源汽车等项目;工信、商务、中小企业等部门要在积极争取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补助资金的同时,督促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技术设备升级改造,努力提升技术水平,不断降低治理成本。三要深化环保领域改革。全面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坚持重大项目环评月调度制度,健全完善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切实把好环境保护第一道关口。深入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加快构建跨部门信用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实施绿色生产。要高度重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认真研究上级政策,合理确定红线范围,提供资金和人力支持,年内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要完善工作机制,全力确保任务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要求,把环境保护作为履职尽责的“高压线”,进一步健全完善环保工作机制,全力抓好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一要完善目标责任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安排部署、协调调度、督查落实的责任,及时深入乡镇部门督查指导,促进度、抓落实、解难题。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好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监管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措施要求,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把工作落实好。二要完善协作配合机制。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一监管的职能,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部门职责,抓行业环境监管、抓行业总量控制、抓行业污染治理,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对群众反映的涉及环保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环保局牵头,公安、质监、工商、住建、畜牧等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执法频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三要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县督查考核局、环保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市县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减排项目,按月调度,按季通报,年终考核;对大气、水、噪音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要按月进行督查,集中通报问题,限期督促整改;县上分管领导要按季度召开调度会议,听取部门工作汇报,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四要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工作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懒政不作为的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人员,要在党纪国法规定基础上,从严从重予以处理;对违法排污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企业,要坚决关闭,并移送司法部门处理,通过严格的问责措施,推动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同志们,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以坚定的决心,高度的担当,扎实的作风,过硬的措施,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加快补齐生态短板,不断提升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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