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县委常委工作分工的通知

中共泾川县委办公室文件

泾办发〔2016〕43号


中共泾川县委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委常委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温泉开发区党委,县街道党工委,县直各部门、驻泾各单位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

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就县委常委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县委书记吕鹏举:主持县委全面工作。

县委副书记王廷佐: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县委副书记脱德涛:负责县委日常工作,协助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分管县委机关、群众团体、党校、档案、接待、财政、统计、信息化、督查考核、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联系人大、政协、武装、气象、水文、农业总场、农村金融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及联系部门:县委办、党校、工会、团委、妇联、档案局(馆)、接待办、财政局、统计局、农工办、农牧局(畜牧局、农机局、农经局、农业园区)、林业局、果业局、水务局、水保局、督查考核局、网信办、机关事务管理局、金融办、改革办、气象局、调查队、水文站、国税局、地税局、农业总场、农行、农发行、农商行、国开村镇银行、担保公司。

县委副书记任强军:分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联系部门:扶贫办。

县委常委李卫东:主持县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审计等工作。

联系部门:监察局、审计局。

县委常委齐雪琴:主持县委宣传部全面工作;分管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卫生计生、文体广电、教育、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残疾人事业、食药品监督等工作;联系盐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及联系部门:文广局(电视台)、教育局、卫计局、科技局、文联、残联、科协、食药监局、爱卫办、公管办、盐务局、新华书店。

县委常委陶  梅:负责县政府分管工作。

县委常委李永成:主持县委政法委全面工作;分管综治、防邪、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民政、老龄、旅游、安全生产、发改、物价、粮食、国土、住建、规划、城市综合执法、资源勘探开发、地震、应急等工作;联系城市金融工作。

分管及联系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局、信访局、发改局(物价局、粮食局)、民政局、老龄办、旅游局、大云办、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办)、执法局、能源局、安监局、地震局、应急办、武警中队、消防大队、高速交警泾州大队、人行、工行、建行、甘肃银行、邮储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县委常委赵小军:负责县政府分管工作。

县委常委张小平:主持县委统战部全面工作;分管统战、民族宗教、对台、工商联、交通、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工商质监、商务、供销等工作;联系电力、通讯等工作。

分管及联系部门:民宗局、对台办、工商联、交通运输局(运管局)、红十字会、工信局(商务局、中小企业局)、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联社、邮政公司、电力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石油公司、公路段、汽车站、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高速公路路政大队。

县委常委慕晓云:主持县委组织部全面工作;分管党史、老干部、机关党建、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等工作;联系保险、烟草等方面工作。

分管及联系部门:党史办、老干局、机关工委、编办、人社局、吴焕先烈士纪念馆、环保局、街道办、人寿公司、人保公司、财险公司、烟草公司。

 

中共泾川县委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

                                                     

抄送: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中共泾川县委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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