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泾政办发〔2014〕124号


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温泉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驻泾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掌握2010年以来全县人口数量、构成、素质、分布以及住房、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分析人口现状及变化趋势、测算城镇化建设进程,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60号)、《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14〕107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人口抽样调查不仅是检验人口计划执行情况和推算各项人口指标的主要依据,也是推算劳动力总体及其就业、结构等相关指标的重要依据,还是调查全县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工作,也是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依据而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县政府决定成立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调查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温泉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调查工作。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并指定一位领导具体负责,统筹安排,及时协调解决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建立核查制度,确保调查数据准确可靠。统计、发改、公安、计生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人口抽样调查相关工作。
 
二、明确调查对象和方法
 
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调查对象为抽中的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填报,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调查方法采用调查员入户询问调查方式进行,重点查清人口的出生、死亡以及迁移等情况。
 
三、调查标准时间及进度安排
 
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标准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现场登记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7日。本次调查的组织实施分为登记前的准备、现场登记、数据汇总和发布三个阶段,历时2年多时间。
 
(一)登记前的准备阶段(2014年10月—2015年10月)
 
准备阶段的工作任务有建立县、乡(镇、街道)二级调查机构,制定《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实施方案》、拟定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和工作进度,落实调查经费,购置专用设备,开展调查试点,抽取调查样本,选调和培训调查员,组织调查宣传,准备调查物资,勘察抽中小区边界、绘制调查小区地图,进行调查摸底等。
 
(二)现场登记阶段(2015年11月)
 
登记阶段是人口调查最关键、最重要的阶段。这一阶段主要由调查员按照调查方案的规定,对被抽中调查小区中的每一户、每一人进行入户登记。登记完成后,立即开展质量复核,并接受国家、省、市统计部门统一组织的事后质量抽查。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15年12月—2016年9月)
 
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是调查的收获阶段。通过对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加工,汇总成能够反映全县的详细汇总资料。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由县统计局办公室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包括数据评估、数据发布和分析研究、资料印刷以及工作总结等。
 
四、高度重视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选调与培训
 
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涉及范围广、登记时间短、工作任务重,调查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调查数据质量。各乡镇、温泉开发区要严把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抽调关,精心挑选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较好地理解调查项目,能熟练掌握电子手持终端操作技巧顺利采集调查资料,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调查员。县统计局要组织好“两员”参加PDA操作和调查业务培训,切实夯实调查员业务水平,提高调查质量。
 
五、坚持依法调查
 
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开展调查。对于干扰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和将调查数据政治化、功利化、计划化的,要严肃查处;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人口调查资料的,要坚决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同时,要做好调查资料的保密工作,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不得向调查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调查取得的数据限于调查研究目的,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附件:2015年泾川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名单
 
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7日
 
 
 
附件
 
2015年泾川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汝登国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立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张太平  县统计局局长
 
袁韶华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赵  真  县公安局副局长
 
丁小平  县人口和计生局副局长
 
成 员:史春荣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康  君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灵芳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李云华  县民政局副局长
 
袁小林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小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谢正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杜君平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马虎林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县电
 
视台台长
 
景欣凤  县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副局长景欣凤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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