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泾政办发〔2015〕13号


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5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温泉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驻泾各单位:
    2014年,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泾政办发〔2014〕67号)要求,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靠实工作责任,全县无偿献血工作进展良好。但是,随着我县医疗服务需求的增长,临床用血量逐年增加,采供血不平衡、季节性缺血等情况时有发生。为持续推动我县无偿献血工作深入开展,推动团体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临床用血需求和重大突发事件血液应急保障,现对2015年团体无偿献血工作作出安排,请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县上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做好今年的无偿献血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负责,主动参与,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踊跃献血,把无偿献血作为一项光荣义务,为营造社会新风尚和构建小康文明和谐新泾川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 :泾川县团体无偿献血宣传动员活动日程安排
    
    
    
    
    
    
    
    
    
                        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7日
    
 
     
    泾川县团体无偿献血宣传动员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                                     团体单位名称
 2015年2月  县委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信访局、县直机关工委、团县委、妇联、党史办
   2015年3月  县政府办、编办、民政局、发改局、审计局、统计局、地震局、农办、残联、盐务局、农机局、农牧局、工信局、农经局
   2015年4月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粮食局、物价局、财政局、公安局(系统)、法院、检察院、城关镇政府、汭丰乡政府
  2015年5月 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工商局、总工会、国税局、地税局、县委党校、科协、档案局、温泉开发区
2015年6月 电力局、交通局、质监局、林业局、畜牧局、教育局(系统)、文广局、罗汉洞乡政府 、泾明乡政府
 2015年7月  旅游局、环保局、人社局、药监局、科技局、安监局、卫生局(系统)、计生局、玉都镇政府、党原乡政府
2015年8月 司法局、老干局、水务局、水保局、气象局、文联、红河乡政府、丰台乡政府、荔堡镇政府
2015年9月  工商联、老龄办、农业园区、执法局、住房中心、商务局、王村镇政府、窑店镇政府、太平乡政府
2015年10月  邮政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大云办、石油办、街道办、温泉宾馆、新华书店、烟草公司、人寿公司
2015年11月   县供销联社、汽车站、公路段、消防大队、交警大队、武警中队、飞云乡政府、高平镇政府
2015年12月  人保公司、人行、农行、工行、邮政银行、甘肃银行、农发行、信用联社、汇通村镇银行、公管办等其他单位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